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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涉违法广告被罚3万元 已第三次上榜

发布时间:2016-01-28 点击数:575

北京时间1月28日消息,小米科技在被认定发布违法广告之后,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向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出《行政处罚通知书》,给予罚款3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。

 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警示信息中,文号为“京工商海处字〔2016〕第45号”文件指出,当事人“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”于2015年9月15日起在小米官网的宣传中称“小米4C手机边缘触控已申请46项专利的‘黑科技’等文字表述的内容,当事人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做广告,根据相关规定,已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并决定处罚如下: 罚款30000元。”

  针对北京市工商部门给予的出发,小米科技目前未正面进行回应,不过根据法律规定,小米如果不服处罚决定,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,60天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,还可以在6个月内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另外,除了涉违法广告被罚之外,企业信用信息网发布的另外两条信息还显示,小米分别在2014年11月15日和2014年9月9日受到了“小米3联通版处理器虚假宣传”的15万元罚款和“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”的5000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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